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司法局、司法所在严格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社区矫正工作并未因此放松,而是采用特事特办的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解矫相关手续,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人文关怀。
三里司法所:家门口的入矫宣告
疫情期间,上林县三里镇深入贯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返乡人员严格要求居家隔离14天。与此同时,上林县司法局三里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一直继续。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入户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接收,并立即对其开展入矫宣告仪式,让该社区矫正对象安心入矫,积极接受矫正。
在办理接收入矫手续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向社区矫正对象了解其家庭、生活、思想情况;其次向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及法律法规,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书及保证书,要求其积极接受监管,遵纪守法,认真矫正;最后工作人员对其强调,特殊时期一定要听从政府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遵守居家隔离规定,不出门,不与他人接触,做好防护措施。
此次司法所入户开展入矫接收和入矫宣告,在防疫防控的同时,更好地了解了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巷贤司法所:人性化的解矫方式
在疫情期间恢复正常上班的第一周,上林县司法局巷贤司法所立即为社区矫正对象韦某办理了解矫相关手续。此前,韦某已于2月9日社区矫正期限届满,司法所通过电话和微信的方式为其解除了矫正。
韦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已于2019年4月28日开始执行。韦某在社区矫正期间遵守各项规定,积极参加改造,认罪态度较好,总体表现良好,因此,他被司法所在分类管理评定中评定为普管人员,社会危害风险相对较小。故对韦某在社区矫正期限届满时采用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先行解除矫正,后续待疫情解除或疫情风险降低时再另行补办解矫的相关手续。
这一方式严格执行了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降低了疫情期间病毒传播的风险,保障了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双方的身体健康安全。
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特事特办的工作方式既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又降低了病毒传播的风险,夯实了疫情防控基础,为社会安全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